【港區國安法】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栗戰書:立法是人心所向、大勢所趨

政治

發布時間: 2020/06/30 18:06

最後更新: 2020/06/30 18:4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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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《港區國安法》,並隨即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由港府頒布實施。新華社出稿,指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早通過港區國安法,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,自公佈之日起施行,經徵詢基本法委員會及特區意見,於下午決定納入《基本法》附件三,由港府公布實施。

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下午主持人大常委會閉幕會時表示,本次常委會會議共審議8件法律和決定草案。最為重要是審議通過港區國安法,並決定將這部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,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實施。法律和決定獲得全票通過,充分反映了包括港人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意志。

栗戰書說,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時認為,根據憲法、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相關決定,常委會制定港區國安法,對香港維護國安機制作出了法律化、規範化、明晰化的具體安排,強調法律充分考慮兩種制度差異和香港具體情況,與維護國安的全國性法律相銜接,與香港現有法律體系相兼容,體現了「懲治極少數、保護大多數」的原則。

栗戰書指出,國家安全、社會穩定、法治秩序是香港發展的前提,這次立法是人心所向、大勢所趨。港區國安法實施後,將堅決有效維護國家安全,推動「一國兩制」沿正確方向前進。他強調,有關方面要學習好、宣傳好、貫徹好、實施好這部重要法律,加強法律的宣講解讀,加快建立健全與法律制度相適應的執行機制、專門機構和執法力量,切實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法定職責。

他又指,港府應儘早完成有關立法,完善本地相關法律。要深入開展憲制法治教育、國家安全教育、歷史文化教育,弘揚愛國精神,增強國家意識,為法律有效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和廣泛的民意基礎。

責任編輯:李淇